免熏蒸木箱由底盘、箱体、箱盖,通过叠装方式并由一段以上的围板组成;围板由四片或六片木板和合页组成;合页固接于相邻的两片木板的角部,页体下部具有向下延伸并向外弯的合页脚,合页脚内侧套接于托盘的角部外侧或下一段围板转角处的合页上部外侧。 1、围板箱的长、宽根据托盘的尺寸确定,使用层数可根据承载物的高度来决定,大限度地提高箱体空间的利用率。 2、运输时可将围板折叠为双层或四层相连接的木板结构摆放在托盘上,大大地减少贮运体积,有效的降低运输成本。 3、由于无钉化作业,包装木箱显著地降低了工人在装卸过程中发生的风险。 4、不存在因箱体的部分损坏而令整箱报废的情况,对于同一尺寸,可实现完全互换使用。
免熏蒸木箱的原材料为复合板或胶合板,其板材是用各类木制余料通过高温高压消毒后模压成型。 出口要求:采用符合出口要求的板材做成的木箱,通常采用的是9MM-15MM厚度的复合板,也有的叫做三合板或者胶合板。 熏蒸木箱就是采用熏蒸木箱剂这类化合物在能密闭的场所害虫、病菌或其它有害生物的技术措施。 现在的熏蒸木箱普遍采用两种方式进行,一是化学制剂法,二是热处理法。熏蒸木箱剂是指在所要求的温度和压力下能产生使有害生物致死的气体浓度的一种化学药剂。这种分子态的气体,能够渗透到被熏蒸木箱的物质中去,熏蒸木箱后通风散气,非常容易扩散出去。 出口要求:采用实木做成的木箱,然后经过熏蒸杀毒处理,或者经过热处理,然后盖上IPPC章,出具正规的熏蒸证明,这样才能达到符合出口要求的木箱。
出口木箱是指符合出口要求的包装木箱。出口木箱必须符合相应的要求,才能检验通过允许出口。并且不同的国家对包装木箱的要求也有差异。出口木箱通常分为两大类:1、用天然原木做成的实木木箱,然后经过熏蒸杀毒处理盖上IPPC章,出具正规的熏蒸证明,达到ISPM-15规定标准符合出口要求的木箱。2、用LVL集成材做骨架胶合板做箱体的免熏蒸出口木箱,免熏蒸出口木箱是用各种木制余料经过高温压制处理而成的,具有高抗压、高承重性能,同时避免了传统木箱的木结,虫蛀,色差,温度高等缺点。 而欧盟的检疫要求对出口木箱有明确的要求,1999年6月10日起实施的紧急法令(简称1号法令):“木质包装不得带有树皮,不能有直径大于3毫米的虫蛀洞;或者必须对木质包装进行烘干 处理,使木材含水量低于20%”。由于该法令未要求出具检疫证书,因此,只要出口企业所使用的木质包装符合上述标准便可直接出口。但是在入境时被输入疫部门抽查发现所使用的木质包装不符合上述标准的,将被退货或其他检疫处理。